那會歸咎於是年代與場地的錯。
若是可以,我會假設那戴著的,是麥可‧積遜廣闊無際的愛海,擔當得比不列癲的紳士更具風範。
若然可能,我會幻想那駕著的,是約翰‧連儂和平共處的視野,偉大得像戰爭中極具意志的鬥士。
若要可惜,我會惋歎那背負的,是科特‧柯本不修邊幅的頹廢,墜落得如是香煙擠熄過後的灰燼。
而我最後卻發現,關於眼前的一切,或許只有彷如滾石樂團巨星般在現實翻騰,在屢次身於現實中被磨損之後,才能明白搖滾的意義。
那就是,即使玉石俱焚,亦不妥協地愛。
哪管是嚴峻的事業困境、哪管是到達盡頭的愛情瓶頸、還是身處任何落魄窘局;
都絕不讓逞強輕易地摧毀自己的夢鄉。
亦所以,我不曾向自己的幼稚釋懷、放手、然後熄滅。
因為,那可能永遠,在漂流過後唯一能夠躲進的夢兒。
哪怕最後就像艾美‧懷恩豪斯勇敢,灑脫地離開。
反正,人已沸騰的存在過。
面對這個習慣摧毀的年代,唯獨奮力地掙脫別人嫉妒的目光,
才不至自己成為唇槍舌劍後的頹垣敗瓦。